根据广府办函【2018114号文件《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广元中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的要求,我校现有一批报废资产需按要求予以处置,详见物品处置清单,有意者请在七个工作日(2018.12.172018.12.26)以内到广元中学总务处保管室(博学楼一楼)现场查验收购。

联系人:常天卓    联系电话:13308123655

监督电话:3316467

20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