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737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移民局《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初高中往届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是我市工作创新,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加快工作推进。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动员,确保职教扶贫取得实效。各级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惠民利民政策职能度,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7

 

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

实施方案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扶贫移民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教育扶贫工作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动员并支持鼓励广元籍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或参加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带动脱贫致富。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积极组织动员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为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三大主战场”提供人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动员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就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全面开展辖区内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情况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每年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于当年6月前底将《广元市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就读。力争到2021年,辖区内20%的未考录到上一级学校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全面掌握当年未考录到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情况、建立台账,及时移交就业部门,并积极动员就读。

(二)加强教育教学和职业培训管理。各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的管理、教学、实习、就业、培训工作。要在各乡镇、村(社区)广泛宣传学校专业设置等情况,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进入订单定向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各项资助政策。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推进职业学校“双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专业建设,支持薄弱职业学校与优质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提升办学质量,创办优质职业教育。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各职业学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要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三)积极做好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各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实施工学结合、岗位对接、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培养模式。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优先推荐毕业生到市内外就业条件较好、工资待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就业。要积极做好就业回访工作,确保学生稳定就业。

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有创业意愿且适合创业项目的学员,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

(四)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对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免三补两救助”资助政策。其中“一免三补”由国家和省财政安排,“两救助”由教育扶贫基金和职业学校承担。就读职业学校的免除三年学费;1-2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每生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三年级在校生,每生补助生活费1000元;对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在校建档立卡贫困生家庭每学年补助“雨露计划”助学金1500元,贫困学生每学年补助金1000元(2016-2020年)。各县区在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中安排5-1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就读职业学校全日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救助对象和资金按照要求发放;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特困生,学校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对于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学员,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免费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由政府全额补贴培训和鉴定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根据培训时间和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的食宿、交通补助。所需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

三、职责分工

人社部门:加大对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支持,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信息,提高就业能力,确保毕业生就业取得实效。鼓励企业优先录用有职业技能符合岗位的毕业生,促进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后尽快实现就业。

教育部门:加强职业学校建设管理,指导学校师资、专业建设,抓好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工作,保障接受职业教育学生的就学质量。督促学校落实国家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对职业学校及就读学生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农业部门:在职业学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扶贫部门: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的精准识别和财政补助的登记造册,并将贫困地区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考核。

民政、残联部门:落实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各项补助政策,加强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工会、妇联:落实本系统相关培训资源,参与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工作。

督查部门:对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文化、旅游等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指导、参与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排建立辖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台账;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把关就读学生入学体检等工作;报送辖区年度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广泛深入宣传,摸清乡镇、村社适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读职业学校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意愿和需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细化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管理、专项督查、台账管理等,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考评。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鼓励以“订单培养”“自主资助”等形式参与和投入,帮助往届初高中特困生接受职业教育并联系就业。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加大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业学校办学经验,宣传技能成才典型,宣传职业教育对于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收入水平的重要作用,强化经验交流,引导广大适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人员到职业学校学习。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年11月底向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和移民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三部门汇总后专题报市政府。